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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拘留最长多少天

危险驾驶罪的羁押期限往往遵循着刑事拘留的规定,最高可达37日之久。此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侦查阶段,若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措施,则必须于拘留3日后向检察院提交逮捕申请,而检察院将在此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再加上原本拘留的最长期限30天,总体上来说,羁押期限不会超过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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