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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刑事拘留程序怎么走

若公安机关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证据具备充分性与可信度时,将会向检察机关提出请求进行逮捕批准。检察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将会对相关证据、犯罪事件的性质以及逮捕嫌疑人的必要性进行综合评估与深入审查。如经审核认定满足逮捕条件,检察机关将批准执行逮捕命令;反之,则有可能做出不予以批准的决议。紧接着,由公安机关负责推动实施逮捕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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