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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归哪管辖

侵占罪属于一种需通过受害人提出控告才能启动刑事追责程序的犯罪类型,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当某个行为被判定为侵占罪时,其管辖权将交予有相关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倘若被害人未能发起举报投诉,即便侵害行为确实已然发生,国家司法机关一般是不会主动介入进行刑事追诉的。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侵占罪的诉讼管辖权一般遵循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由各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履行审理职权。若是涉及逾期账款金额较为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例,则可能由中层级别的人民法院接手处理,然而这种具体的管辖权分配事宜仍须参考每起案子的特殊性质以及考虑到当地司法机构的实际操作经验。总而言之,侵占罪的管辖权主要由遭受损失的被害人为起点,继而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获得受理,随后由获授权的人民法院按照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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