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暴力犯罪辩护专题 > 绑架人质不要钱是绑架罪吗

绑架人质不要钱是绑架罪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明文规定,绑架罪乃指为谋取非法财物而将他人进行绑架,或者以他人为人质的恶劣行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并未明确排除了以非法获取财物之外的其他不当目的(例如实施报复行为或实现个人控制等)为出发点的绑架行为不应视为绑架罪。因此,尽管此类绑架活动的主旨并非获取非法财产,但是,由于存在着基于其他不良动机(比如报复、控制等)实施此类行为的情况,它们仍有可能被定性为绑架罪。虽然从司法实务来看,当存在绑架人质却未索求金钱的现象时,往往还会牵涉到诸如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犯罪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为就无法构成绑架罪。若绑架行为满足了刑法中对于绑架罪所设定的所有构成要素,那么即便没有涉及到勒索财物的问题,也有可能被判定为绑架罪。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绑架人质却不索要金钱的行为确实有可能构成绑架罪,至于具体是否构成犯罪,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由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