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刑事拘留结束需要啥程序

刑事拘留结束需要啥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明文规制,公安部门在实施拘留行动之日起至二十四小时之内,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审讯。若在此期间内发现被拘留者并不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则必须立即将其释放,同时向其颁发书面上的释放入门证凭据。由此可见,刑事拘留所需完整流程包括如下几个阶段:公安部门需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二十四小时之内展开审讯工作;如若认定被拘留者确实无需接受此类限制,应立即予以释放,并且同时向其颁发书面的释放入门证凭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最新修订:2024-07-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