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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诈骗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对于涉嫌股票欺诈犯罪的被告或者涉案人若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者,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1. 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2. 预计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3. 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只要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即可提出申请;4. 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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