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造成中毒案件并向警方
自首的行为不符合
犯罪中止的定义。
因为在法律的概念中,所谓犯罪中止,系指在实施
犯罪的过程中,犯罪者主动停止了自己的犯罪行径,亦或是采取明智且有效的措施阻止了
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实际损害后果的产生。
然而,自首这一行为明显在犯罪行为已经彻底落实、犯罪造成的实际后果已经无可挽回之后才发生,故此,自首并不符合上述犯罪中止的特征和规定。
《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