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
离婚时,某一方通过
虚假造债以求在分割夫妻共有资产时获得优势,那么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可对其进行扣减或剥夺。
在离婚事宜尘埃落定之后,若另一方察觉到了这种不法行径,便有权诉诸法庭,请求重新分配双方已经割裂的婚姻
共同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