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状通常需要在
诉讼程序中从
提起公诉直至法庭质证环节取得,对于此种文书,在
刑事法律制度下具有酌情减轻和从轻处理的权利。
这就意味着,被告人或
被害人从感情角度出发提供了宽恕的支持,同时也宣示出他们不再追究此事的意愿,因此,这类文书可以作为裁决
量刑时减少或者豁免
处罚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
自诉人和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第
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
辩护人和
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
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