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彩礼专题 > 离婚时,彩礼钱的归属权是否需要证据支持

离婚时,彩礼钱的归属权是否需要证据支持

离婚时关于彩礼款项在法律上应归属何方需以相关证据证明为依据。
通常情况下,彩礼款项应被视为赠予女方的财产,其所有权亦属于女方。
然而,若符合以下任何一种特定条件,男方仍有权请求女方归还所收受的彩礼款:
首先,尽管双方已依法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却实际上未能共同生活;
其次,若男方在婚前交付这笔款项且造成了自身生活困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新修订:2024-07-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