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显示,无论是否知情,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都将会面临
刑事指控和
法律制裁。
这种被定义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犯罪行为,依据相关
法规,涉嫌帮助他人通过网络实施任何形式的
犯罪活动,只要
情节严重便可对
当事人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需承担
罚金责任。
2.进一步地,根据上述法规,只要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构成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并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罚款。
这些情况包括:
(一)经过严格调查,有
证据表明嫌疑人至少向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协助;
(二)支付结算金额高达两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嫌疑人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提供资金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目前已扣留的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五)在过去两年内,由于涉及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威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性而受到行政惩罚的被告人,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六)被协助对象用以进行犯罪活动所产生的后果极为严重;
(七)任何其他能够证明
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况。
对于这类行为,尽管客观上存在由于条件受限无法精确确定被协助对象是否实际
犯罪的难度,但是只要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额度的五倍以上,或造成特别严重结果,就必须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相应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