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流程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四大步骤:
其首要环节即是明确待转让的目标
商标所涵盖的产品领域及其当前状况。
就商标范围而言,依照
商标法规严格规定,同类或近似
类别的商品应参照同名或相似商标一并进行转让;
如若某些商标无需一并转让,可于待办转让手
续期间,针对此类无需一并转让的商标提出注销申请。
至于商标状态方面,无论是已经取得了合法注册地位的商标抑或是正在审核过程中的商标,皆可依法办理商标转让事宜。
接下来,需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递交商标转让申请文书。
该申请文书主要涵盖了:
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方与受让方的主体
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内容。
在获得商标局受理之后,商标局将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查工作。
在此过程中,审查人员或许出于公正考虑,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的
商标转让合同等相关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整个审批周期通常在8至12个月之间。
最后一环,便是由商标局对商标转让申请予以核准并发布公告通知。
当商标局确认转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将予以批准后,便会下达正式的《转让核准证明》。
此时,商标转让自公告之日起具备
法律效力。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
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
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
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