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父母双方应先行自行协商决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事宜,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并依法做出裁决。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的
抚养权原则上应当由其母亲亲自
抚养,而对于年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来说,无论父方还是母方都有权提出抚养请求,此时,法院将会依据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如:
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经济状况;
个人素质包括学历、职业技能及健康状况等;
生活环境是否稳定且适合成长;
对子女的责任心及关爱程度;
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密切程度等等。
此外,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以后,他们的真实意愿也将被得到充分关于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问题,同样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如果夫妻双方曾经作出过书面约定,那么便应依照约定的内容加以处理;
反之则需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首先,在付款阶段,如果一方全额支付了
购房款项,并且该房产仅记在于己方的名下,这就可视作是该方的
个人财产,除非事先有另行约定,否则在离婚
诉讼期间不宜进行分割。
其次,同理,如果一方全额支付了房款,但
房产证上却同时出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便可认定为这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分配协议,法院便会予以分割。
再者,如果在登记之前因
贷款买房而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然而房贷却是用两人的
共同财产偿还的话,那么在离婚时,女方有权获得房产的所有权,但同时,男方仍可以要求在婚后所产生的房产增值部分及
还贷金额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在
结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了房子,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哪一方的名字,这都应该被视作共同财产。
还有,关于父母亲为子女购置的房产,只要没有另外的约定,都应视作是他们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也是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时不应对此进行分割。
至于在父母双方
出资购房的情形中,如果
产权完全属于其中某一方,那么这部分财产便应按照父母
出资比例,按照分成分割的方式来分割;
然而,如果房产同时出现在夫妻双方名下,而且事先未曾约定各自拥有的份额,那么这部分财产便被视为
共同共有。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