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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公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在于其内容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未触及任何法律法规的界限。
一旦签署并经过合法手续的办理,如进行离婚登记,此类离婚协议书即被视为正式生效。
对于离婚协议,其所包含的信息要求双方明确表达自愿离婚的意向,同时涉及到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详细规划和安排。
值得关注的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涵盖以下关键要素: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明确阐述各方当事人及其婚姻状况的持续信息。
其中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婚姻建立时间、育子时间与数量以及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
其次,未以离婚为目的而草拟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效力。
此外,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的分割条款也需详细说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提出离婚请求,应当相应签订由双方签名的离婚协议,且须亲自前往该机关进行申请。
在这份离婚协议中,务必记录下所有关于双方自愿离婚、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领域的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新修订: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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