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启者,依据我国现行《
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当公司面临破产或
倒闭时,有义务按照相关条款向所有在职员工提供相应的权益保障,即:
对于那些已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需发放等同于其月均
工资档次的1个月薪酬作为补偿;
而如果员工拥有长达十年以上的服务资历,那么便有资格领取相等于十个月薪水的
补偿金。
同时,在处理
公司破产事宜时,我们应确保符合法律要求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法定的破产费用和公益
债务之后,将矛头转向为维护每位违纪员工的应有收入。
具体而言,应首先支付员工的工资、医疗保护费、残疾津贴及其他与福利有关的款项,其次是将员工个人
养老保险的存款部分、
医疗保险的保费部分以及法律和行政
法规所规定的补偿金纳入支出范围内。
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补偿金的金额会根据员工的实际服务年限进行计算:
每一年的服务经历对应一个月的工资,若该年的服务时长未达到一整年但超过六个月,则计为一个
月工资;
反之,若未到六个月,则视为半个月工资。
最后,若破产财产无法覆盖到同一顺序的补偿需求,我们将会遵循公平原则,按比例支付各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