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亦被称为两愿
离婚或者
登记离婚,即两个人自愿达成协议后离婚。
在这一过程中,双方需携带有关证件和资料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婚姻解除手续。
以下是
离婚手续办理的详细步骤:
1.提前准备好离婚所需的所有证件;
2.收集需要提供给民政部门的所有相关材料;
3.待材料及证件齐全完备后,务必由夫妇本人亲自到其
经常居住地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
离婚手续的办理;
4.当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仔细核实确认无误后,将会接收回收各位的
结婚证,然后为申请人颁发
离婚证。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