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嫁时期所获取的稿费是归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资产,还是仅象征
个人财产,主要取决于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当
知识产权拥有的财产性受益的具体期限被明确设定在婚姻形成期之前,那么就算这些收益在婚后才得以实质性的获得,但仍然将被视为个人在婚前就已拥有的财产;
其次,如果知识产权拥有的财产性收益的具体期限恰好是在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那就意味着,不论这些受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真正获取到的,还是在
离婚之后才获得的,它们都应该被看作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
最后,若知识产权拥有的财产性收益的具体期限明确设定在离婚之后,那么这些收益毫无疑问就是属于
当事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