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销售含有毒有害成分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以期牟取不当利益,那么此种行为将被认定为销售有毒食品罪。
此种
违法勾当的判定依据,是生产方与销售方是否违反了相关的国家食品卫生管理
法规,并且其故意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杂于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之中。
至于销售有毒食品罪的定罪
判刑标准,可以分三个层次进行论述:
首先,如果对人体健康仅产生轻微损害,且没有其它恶劣情况的,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的
罚金作为惩罚。
其次,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伤害,乃至产生了其他严重的
犯罪情节,则可能面临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作为惩戒。
最后,如果销售有毒食品导致他
人死亡等极其严重的后果,将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严厉
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