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近日正式公布了全新更新的《甘肃省
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至此立即生效,同时也意味着已经颁布的相关补偿规定将被废止。
根据该文件所示,甘肃省的
征地补偿标准显著提高,尤其以兰州地区为例,最昂贵的每亩土地的
征地补偿费用已高达32.6万元。
在甘肃省政府发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了: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主要由
土地补偿费以及
安置补助费两个部分组成,并不包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除此之外,甘肃省仍将延续使用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这两种常见的补偿方法,其中,统一年产值标准主要适用于测算在该区域内需要征收的农用地,例如水浇地、旱地以及牧区草地等;
对于征收林地,则按照《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对于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上的草地,其补偿标准是参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比例乘以0.4倍计算所得;
对于征收其他种类的农用地以及建设用地,则依据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进行估算;
至于在征收未利用地时,其补偿标准是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
另外,若经合法批准的占用基本农田,其补偿标准则为统一年产值的30倍。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