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伪证自首后是否还会受到处罚,有何法律依据

伪证自首后是否还会受到处罚,有何法律依据

关于伪造证据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交代犯罪事实犯罪者是否能够获得缓刑减轻处罚,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通常而言,这类行为通常会得到较为轻的处罚甚至可能豁免处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明确指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证据证实的证人、鉴定人员、记录人士和翻译人员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参与舞弊行为,以期陷害他人或者隐瞒有关重要证据的行为,一旦被确认为犯罪,将面临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加重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有罪行的被告在犯罪之后能及时向司法机关自动投案并且认真陈述其罪行的,就构成了自首
对于那些自首的罪犯,往往可以享受到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罚待遇。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涉案罪行较为轻微的情况下,该类罪犯也有幸得以豁免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