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女方在提起
离婚诉讼时推卸对孩子的
抚养责任且表示坚决拒绝支付任何
抚养费用,这种行为显然是不被允许的,这意味着她将面临对其发起反诉的指控。
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
法规,
夫妻离婚之后,无论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另一方都必须承担一定比例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当然,具体负责的抚养费用金额、期限等事项,应该由原双方面议达成共识;
如果协商无果,那么就必须有法院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裁判裁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