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尊称为法院告知书或诉状通知之称谓,乃由法院在正式受理原告
起诉事宜之后,负责任地向被告人所发出的一类法律文书。此项文书的关键作用在于告知被告人已经身处
诉讼之中,且负有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回应被告方对此提出的指控之责任,同时还明确列举了被告方在应诉过程中所需遵守的基本规定以及内部享有的各项权利。借助于这份重要文书,被告人得以全面了解起案情细节,从而为接下来的辩护做好万全准备。与此同时,法院告知书亦是保障被告方充分利用相关
诉讼权利的有效工具和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
传唤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
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
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