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追加继受股东作为
被执行人所必须满足的相关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原股东未能或未能完全履行其
出资义务的情况;
其次,继受股东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明确知晓或者应该有合理理由去了解;
最后,还需要满足其他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
股权,
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
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
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
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