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此前提条件下,若夫妇两人在毫无特别声明的情况下购买了某处房产,且只在
房产证上填写其中一人之姓名,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
2.当由夫妇二人
家属合伙购置房产,并将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时,象征着这套房产可以被视为双方依照各自家庭的投资比例来享有共有权,除非
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或协议。
倘若在
离婚时期,有任何一方欲取得住房享有权,相关评估机构将会对此套房产进行详细估值,随后根据另外一方的权益进行合理分配;
若双方均有意获得房产所有权,则需透明公正地展开竞标程序;
而当双方均无意于继续持有这套房产,人
民法院将遵循法律程序,对其进行公开拍卖,并根据所得收益进行公平分配。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