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婚姻缔结之前拥有的财产,在婚后获得的收益(即增值),若在
离异时,双方无法就此部分
财产分配达成共识,那么应当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顾及子女权益、保护女性权益和无过失方权益的基本原则来做出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计算
孳息和自然增值的情况下才可适用上述规则。
在
离婚时,夫妻双方便应协商决定如何对
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当交由法院来处理,依法对共有的
夫妻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除了还原计算孳息和自然增值之外,离异后的
财产分割通常由各方自行协商确定;
然而,倘若协议未能达成,便需由法院对此进行裁定。
同时我们必须意识到,如果负有过错方存在诸如
重婚罪行、与他人
非法同居等严重过错行为时,无过错方有权向其主张
损害赔偿请求。
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合法分割、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照顾无过错一方、平等分配、男女平等、尊重
当事人意愿。
至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通常需经历以下流程:首先,在法院呈递
起诉状及其副本,并附上相关
证据材料进行
立案审查;
其次,法院经过审理并针对争议焦点进行调查和辩论之后,做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
若离异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养育问题,那么在子女未成年时期,其与任何一方家长生活都不会改变他们与父母之间的亲缘关系,虽然父母可能会离婚,但是作为
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仍将继续保持不变。
当孩子到达非哺乳期之后,如若父母双方在子女
抚养问题上产生争议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依据子女权益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而对于未有孩子陪伴的夫妇,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承担其支付给子女必要生活费用和提供适当教育资源的责任。
此外,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应当享有
探视权,而且另一方可有配合探望的义务。
至于离异后子女关系的调整,大致体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父母的婚姻解体并不必然导致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分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脉联系依然牢固;
其次,不论子女是否与父母一方生活,双方都是孩子的合法
监护人,子女与其生活中有争议的一方共
同居住可以参考以下标准:若能达成协议,依照协议执行;
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
然而,离婚对未满一周岁婴儿的
抚养权归属的首要考虑应是方便母乳喂养,即婴儿应由母亲照顾;
在孩子(1)达到非哺乳期后,父母因抚养问题
产生纠纷且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现实情况裁决;
最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可选择探望子女,除非探望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否则法院应当允许探望权利的行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