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他人从事诈骗行为,无疑属于
共犯中的帮助犯范畴。
2.依据法律规定,对于帮助犯者,应当基于其在
共同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作出相应惩罚。
3.如若在整个共同
犯罪活动中,仅担当辅助角色,便会被定性为
从犯。
对于知情他人正在实施诈骗活动并予以协助的情况,应以诈骗罪共犯的名义受到
刑事追究。
同理,对于明知系诈骗
犯罪所得及由此衍生之收益的情形,则应以犯罪所得收益罪论处。
值得注意的是,诈骗案件
立案之后,
司法机关需根据实际案情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特别是对于涉案财产的
追讨问题,司法机关也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在确认钱款归属后,方可按照举证原则进行返还给
受害人,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斟酌。
在现代社会中,对于众多年轻人而言,他们对网络应用更加熟稔,然而网络伴随而来风险亦不容忽视。
比如一些
网络诈骗活动,一旦遭遇诈骗事件,追索财物往往困难重重。
其深层原因在于无法提供有力的相关
证据。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