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已经成年且达到法定年龄满十六周岁的
未成年人过失致人死亡事件,通常情况下需要参照
量刑范围为三年至七年
有期徒刑的相关法律规范进行从宽或减轻的
刑罚裁定。
2.当这个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时,根据法定规定他可以被认定并具备完整的
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在实际判决过程中,法官将考虑其年龄因素给予适当的从宽或减轻的刑罚。
3.倘若该未成年人未达法定年龄十四周岁,则免于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年满十四周岁的孩子而言,在面临过失致人死亡的问题时,应酌情从宽或减轻刑罚。
4.过失致人死亡罪,这是一类由过失引发的
犯罪行为,具体又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以及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两种类型。
前者涉及到
行为人本应对自身行为可能引发他
人死亡的后果有所预料,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这点,从而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发生。
至于后者,则是行为人已经意识到自身行为有可能对他人构成生命威胁,然而却自信地认为这种威胁是可以避免的,最终还是导致了他人死亡的悲剧。
若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基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所导致的他人死亡,那么便可以归结为
意外事故,行为人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5.在涉及到
死亡赔偿金方面,根据相关事项裁定标准,死亡
赔偿金额度应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
而关于
赔偿年限,则以受害者年
满二十岁生日起计算。
不过,对于年满六十周岁的老年受害者,他们的赔偿年限每多增加一年就会递减一年;
至于年满七十五周岁的高龄受害者,则赔偿年限共计只有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