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就
侵权责任纠纷防范不当导致他人受到
人身伤害的行为引发的
刑事法律风险,通常会涉及到故意
伤害罪这一
罪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伤情达到
轻伤便构成了
犯罪事实,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严重后果。
至于打斗中所造成的轻伤
当事人所应获得的
误工费用,这是指
赔偿义务人应该向
受害人支付的由于遭受伤害致使其在修养期间无法进行正常工作而实际造成的经济收入损失。
在此,我们援引《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二十条来进行详细阐述,误工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对于有稳定收入的人员来说,误工费就是按照其实际减少的劳动收入来进行计算;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或者其处于失业状态,那么误工费则以涉案地区年度内的职工平均年薪作为标准来进行计算。
关于误工时间计算的问题,可以参照
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或者法医部门出具的
司法鉴定等权威文件来进行确认;
若确实无可划定,亦可以依据受害人的实际损伤状况及其康复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