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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所必须具备的构成条件具体如下:首先,该罪行的行为人人称应当是一般的自然人;
其次,从主观意识的角度出发,这类行为人必须有明显的犯罪意图;
再者,该罪行所侵害的基本法益为公共场所的有序运行状态;
最后,客观表现层面上,其行为具体体现为大量人群聚集并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且情节严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明文规定,当大量人群在火车站、港口、民用航空站、大型商场、公园、电影院、展览厅、运动场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聚集并扰乱正常活动秩序时,甚至堵塞交通或摧毁交通设施者,同时抗拒、阻挠相关国家治安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者,情节尤其严重者,对于首要分子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新修订: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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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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