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未婚生育之子还是合法婚姻所生的孩子,都享有同等的
权利和义务,二者在法律层面上均具有等同的地位。
像合法婚生子一样,
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人身权益,比如权利主张使用父亲或者母亲的姓氏;
也有权向他们的亲生父母索要
抚养费用用于生活以及接受教育;
还有权在父母死后
继承财产。
若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对第三人造成
侵权行为,其双亲亦需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与合法婚生子相同,凡遇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离世或丧失
监护能力之时,
非婚生子对于其他同胞兄弟姐妹而言,依法享有
监护权或者被监护权。
换言之,在此种情况下,尚处于弱势年龄阶段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请求由其已成年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担任
监护人,如他们实施了对他人的伤害,其老年的婚生及非婚生兄姐亦要承担起民事责任的重任。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
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