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的
户口迁移通常涉及到迁往原籍的流程。
在此过程中,无论女方是否为迁出方,均不会影响到户口迁移手续的正常运作。
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方面的规定,国家《户口登记条例》中的第10条、第13条及第19条对此都有所明确阐述。
当事人可参照当地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只要原
户口所在地愿意接纳其回归,便可顺利实现回迁至
结婚前所拥有的
户籍所在地的愿望。
2.如果您希望在迁走户口后另行设立个人户头,那么请注意,各地区的户口政策存在诸多差异,因此另立户口所需满足的条件亦会随着时间和地点而有所变化。
一般来说,您需要拥有独立的住房作为前提条件,且需同时达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对于此类申请的标准才能成功办理。
在我国国内,离婚方式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到户口迁移手续的具体操作。
离婚的形式主要分为两种,分别为
协议离婚与
诉讼离婚。
对应地,
法规也针对两种不同情况规定了相应的户口迁移手续。
若采用诉讼离婚或者
调解离婚的方式解决
纠纷,还需凭借法院出具的
判决书或调解书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3.当离婚人士再次步入婚姻殿堂,希望再次户口迁移的话,需要了解他/她所在的省份对户口迁移手续的详细规定。
此时,建议您向负责户口管理的公安机构(大多指的是辖区内的派出所)进行咨询,以便了解户口迁入所需包含的各种证件和材料,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后即可向有关机关提出户口迁入的申请。
办理手续时请务必遵循要求,提供各类有效证件和证明文件,例如
再婚时领取的
结婚证书等。
4.值得庆幸的是,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女方的户口并非强制性的必须迁离原地。
考虑到夫妻二人在
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户口本上会被加盖“离婚”字样的公章,所以即便如此,女方仍有权保留在男方的户口处。
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若是夫妻俩在离婚时有提前约定或者签发过生效法律文件如判决书或调解书,希望女方离开本地的情况出现,那么女方将无法留存此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