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聊天纪录确实能够被认定为出轨行为的有效
证据。
然而,将聊天纪录作为
司法诉讼中的证据来使用时,须遵循如下三个关键要素:
首先,该聊天纪录应当具备高度的客观真实性,证明力强且能揭示案情真貌;
其次,聊天纪录与案件核心实质内容要具备紧密的联系性;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聊天纪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性要求,即由相关
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交或由法定机构以及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及审查。
《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