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行为中未签署书面凭证的情况下,您仍有机会通过其他途径来证实借款事实并据此
提出诉讼请求。
首先,请您了解到,借据并非是唯一能够证明
债务债权关系存在的直接
证据。在
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着众多的法定证据类型,因此您有充分的空间和可能性去寻找并收集其他相关证据,以向法院提交并启动
诉讼程序。
其次,请您放心,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对您的合法诉求给予支持。因为,任何旨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
诉讼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