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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维权有哪些途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严格规定,当集体所有的土地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矛盾时,当事人双方应当
首先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则应提交至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和处理;
然而,若当事人对于政府所做出的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倘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甚至涉嫌犯罪的情况,当事人亦可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并配合调查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新修订: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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