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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的效力能独立于担保合同吗

在法律层面上,反担保协议并未被视作独立存在的合约关系。法规明确指出,担保合同作为主债权债务与借款(分期还款)、贷款以及抵押质押等相关连的合同,其效力来源于并受限于主债权债务合同。若主债权债务合同因任何原因而失效或无效,那么随之而来的担保合同亦将自动丧失法律约束力。同样地,反担保协议,作为担保合同的一个特定类型,同样只是整个主合同的从属部分,不能被视为独立于主合同之外的单独存在的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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