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担保责任下破产需按法定程序处置。首先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等资料并全面清查评估。
之后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包括担保债权。随后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通过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
在财产分配方面,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受偿,担保债权就担保物优先受偿。若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未受偿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债权人应及时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在规定期限内准确申报债权。
2.管理人需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财产清查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各方应积极配合债权人会议,推动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