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乃企业从企业外部搜集资金的途径,其形式包括直接融资及间接融资两种。
其中,直接融资乃是以企业自身为媒介,直接向资金持有者,例如股东与投资人等进行筹措资金的方式,例如可通过股票市场发行股票以获取资金支持企业的发展与运营等;而间接融资则是借助于金融中介机构,诸如银行、财务公司以及信托公司等,通过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来获取所需的资金。
投资是企业依据国家相关财政金融政策,利用其自有资产购入有价证券,或者向其他单位投入实物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无形资产等资金并从中谋求经济利益的一种经济行径;另一方面,融资则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壮大的需求,扩张经营规模,从而透过发行有价证券亦或是吸引其他单位资金的方式来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以此推动企业实现经济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二者的主体并不相同。投资方是作为资金的提供者,而融资方则是资金的借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
出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
担保,依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