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诈骗罪
定罪标准中,必须具备三大要素,如下所述:
第一,必须存在
犯罪事实,也就是说,在已经
立案的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的行动显然触犯了国家刑律,构成了
犯罪,这些犯罪事实已经客观存在而非主观臆测。
第二,此类
违法行为也必须依法应受到
刑事制裁,即犯罪嫌疑人的任何有罪行为都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
刑罚。例如,对于那些由于缺乏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涉及危害社会的行为,或是因为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以及为了公众利益执行特定业务的行为,即使是构成犯罪,但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依然不应对他们予以刑事
追责,因此这样的情况也不会宣告或者启动
立案程序。接着举例来说明,例如
盗窃数额尚未达到当地盗窃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时,就不应该进行立案。
第三,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即是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对其司法
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进行侦查和
起诉,对于不在法律规定框架内的
违法犯罪行为,他们没有行使司法权立案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故意从事诈骗活动的,不论数额多少,都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于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以
罚金;而对于
诈骗金额较大、
情节严重者,则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倘若金额特别庞大或者情节极其恶劣,那么会被判处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抵偿
公共财产损失。严格按照此法令,一般来讲,诈骗财物价格超过人民币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以及五十万元以上的,均应当被列为“金额较大”、“金额巨大”、以及“金额特别巨大”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