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超过规定速度达20%并不足50%的驾驶行为所对应的扣分情形,需综合考虑所驾车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四种情况:
首先,驾驶幼儿园校车及中型或大型客运、货运车辆,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于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之上,若超出规定时速20%以上,则将被视为严重
违章而被一次性扣除12分;
其次,上述类型车辆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之外的其他道路上
超速行驶,若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且尚未到达50%的标准,将会受到扣除6分的
处罚;
再者,普通
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行驶,若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且尚未达到50%的标准,同样会被一次扣6分;
最后,普通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之外的道路上超速行驶,若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且尚未达到50%的标准,则将面临一次性扣除3分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
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