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对于
行贿罪未遂的
行为人,我们不会将其视为
犯罪分子处理。这主要是由于,行贿罪的成立与
处罚的前提条件相对特殊,即行为人实施了
行贿行为且涉及到的行贿财物
数额较大。如果涉及的财物金额过小,即使已经达成行贿既遂的状态,我们仍无法依据行贿罪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
然而,若计得涉及的财物金额较大,足以构成行贿罪的,那么人
民法院应当对这类行为给予严厉惩治,并根据具体涉案情况作出相应判决——给予行为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1、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