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
信用卡诈骗罪乃是指以下几种行为方式: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来的信用卡;利用已被终止效力的信用卡;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的信用卡;以及通过恶意透支手段,进行信用卡诈骗等
违法犯罪活动。如果有人盗取了他人的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话,将会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
盗窃罪的标准进行
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