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刑事拘留最短几天不批捕

刑事拘留最短几天不批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其向上级机关申请逮捕许可的时限上限为30个自然日。若在此期间,检察院未能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予以释放或者更改其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
然而,必须明确指出,此处提到的30天并非拘留期限的最短时长,实际上,拘留期限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介于3个自然日至37个自然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最新修订:2024-07-1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