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搭乘顺风车期间遭遇
交通意外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为此类情况提供相应的理赔处理。我们应明确认识到,作为网络预约出租车形式下的顺风车业务,其所产生的共享经济费用主要是为了分担出行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而并非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搭载顺路旅客时,并不涉及对车辆本身使用安全性造成实质性影响,也没有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无权以该车辆从事营运活动为理由,拒绝履行理赔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