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之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文规定,
侮辱他人乃是侵害他人
名誉权的
违法犯罪行径。
其次,如若遭受谩骂,受害方可先行向加害人提出口头警示;倘若对方对此毫不在意,
受害人便有权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民事起诉状,指控其侵犯个人名誉权及人格尊严权,请求法庭责令其立即停止
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同时
赔偿相应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若加害人屡次对受害人实施
侮辱性言论,严重干扰到受害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秩序,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
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无误后,可依法对加害人采取
治安处罚措施;具体的
处罚标准如下:对于情节轻微者,处以五日以下
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