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协助学生整理衣着并不足以构成猥亵
犯罪。猥亵犯罪主要是指针对他人身体进行不当接触或者存在性暗示的举动,并且这些行为必须具备侵犯性的目的。倘若
行为人并无任何不良企图,仅是出于善意帮助或出于日常关爱,那么这类行为便不能被认定为猥亵。
然而,最终是否构成
违法应根据具体境况、行为性质以及
当事人的主观感知等因素综合考虑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
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