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有明文约定,则依照所约定的方式进行最终的计算结果;
如若并无任何关于借用期限内的利率及
逾期利率之约定,则应依据每年百分之六的利率标准进行计息处理;倘若已经对借用期限内的利率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只是未明确逾期利率之事项,那么在逾期还款之日开始,就要根据借用期限内的利率水平来计算相应利息供参考。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
出借人主张
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
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
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