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常情况来看,在案件取得
判决书之后的1个月以内,罪犯将被正式收押。
值得注意的是,
判决书生效之日为十日
上诉期限,在这十天之中,判决尚未发生
法律效力。只有在
判决生效之后,法院才能向看守所发放相应的执行文书,而随后的工作则由看守所进行负责,即移送监狱进行收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
民法院对被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
徒刑、
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
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
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