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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未生效属于专属管辖么

并不属于。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应当采用合同地域管辖制度,而不是专属管辖。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我们应以施工行为发生地作为合同义务履行的场所。这一条款旨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作出具体而明确的程序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民法院管辖。
最新修订: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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