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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材料及流程

读者们,想要了解如何注册公司吗?下面是简单易懂的指南供参考。
首先,请先备好以下资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公司章程(所有股东签名);
3.股东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4.任职人员(董事监事和经理)证件与复印件;
5.授权代表或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公司住所以及相关证明。
关于住所方面,有三种情况:
1.若为个人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租房,需提供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其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以及租金发票;
3.租用某公司旗下写字楼,需对方公司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租赁合同等。
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注册流程:
1.核定公司名称(耗时1至3个工作日):请先确定公司类型、柏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其出资比例,然后可前往工商局进行现场或网上提交核名申请。等待结果(核名成功或失败需重新核定);
2.提交书面材料(耗时5至15个工作日):当接到核名通过通知后,需确认公司地址信息、高层管理人员信息、业务范围并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审核通过后,按约定时间前往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
3.领取营业执照(0个工作日):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赴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办理印章事宜(1至2个工作日):凭借营业执照到公安部门指定刻章点,办理: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家新公司的创建已基本完成。以上就是注册公司的基本步骤,希望对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第三十条申请设立公司,应当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和有效。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第三十一条申请设立公司,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注册资本;
(四)经营范围
(五)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前款规定的公司登记事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最新修订: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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