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起因于
聚众斗殴并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形,如果肇事者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那么便可依据
刑法中关于故意
伤害罪的相关规定,将其视为
自首情节进行
定罪量刑。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在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量刑幅度内,根据具体案情对
行为人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若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有可能被免予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